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将于6月15日开始集中为本年度我市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深圳就业创业,我市今年继续加大引才力度,放宽毕业生个人申办入户条件,符合条件的大专生也可申请入户。
高校毕业生15日起办理报到
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了《关于2011年高校毕业生集中办理报到手续的通知》,我市将于6月15日开始集中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通知提醒,毕业生应通过接收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取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后,方可按本须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备齐由教育部授权省、直辖市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均为原件)。毕业生可事先查询《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到须知》,或通过电话12333、82108904、82122307询有关事项。
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放宽
2010年我市接收毕业生50676,其中接收市外毕业生38345人,接收市内毕业生12331人。
今年我市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的条件。我市接收毕业生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引进需求。用人单位申请接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毕业院校为国家部委或省政府所属院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我市院校毕业生;我市生源毕业生。
上述规定之外的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用人单位可在其毕业当年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我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办理,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所属产业和行业性质、业绩贡献、发展前景,以及毕业生学历、专业等要素择优审批。
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扩大到133所
此外,我市还放宽了个人申办接收的条件,将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院校范围由去年的80所扩大到133所,而且属“985”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只要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就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核准方式予以办理:(一)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其中毕业院校属“985工程”的毕业生,不受重点专业的限制;(三)本市院校毕业生;(四)本市生源毕业生。
这就意味着以个人身份申请入户的毕业生可以先“落户”深圳再就业。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的毕业生,可委托1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接收手续,包括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区和光明、坪山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华三和人事服务窗口.
2009年9月,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龙华三和设立人事服务窗口,主要办理户口招调、毕业生接收、文凭验证、档案保管等人事服务项目。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龙华三和人事服务窗口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5:3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东环一路与三联路交汇处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
咨询电话:28098888-8077 27707150 / 27741978 / 2770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