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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也算工伤 申请可获赔偿
资讯来源:深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0-07-08浏览次数:2799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孙妍)酷暑期间,员工高温补贴有关规定及其落实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记者走访多个户外作业的工地,发现很多工人都未能按规定领到高温补贴。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尚未接到有员工申请高温期间中暑的工伤赔偿,对此,市人保局也特别提醒广大员工,高温环境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

  酷暑来临,根据市人保局去年宣布的高温补贴规定:高温补贴每年6到10月份发放,惠及所有员工,分工作环境的不同,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工作场所温度33℃以下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00元,露天作业以及工作场所在33℃以上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

 郑彩霞在深圳做了几年清洁工,先后在四个公司干过。以前的三家公司都没有发放高温补贴,现在所在的物业公司听说将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虽然每个月只有50元,远远低于标准,但是大家感到很知足。郑彩霞对记者说,“以前的单位什么都不给,这个单位还好。像我们这种有就已经很满足了,老板能给就行了。除了50块钱,还有防暑降温茶,包括藿香正气水、盐水、葡萄糖等。”

  记者随后走访了几个户外施工工地,发现大部分都没有执行高温补贴规定。几名工人表示,工地有凉茶提供就算不错了,现金补贴一分都没有,“我们自己食堂里面都有自己做的凉茶、绿豆汤,但高温补贴就没听说”。

  对于企业不执行高温补贴的行为,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户外高温作业的,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管,落实高温补贴发放。

  采访中记者获悉,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中暑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投诉。据市社保局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尚未接到有员工申请高温期间中暑的工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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