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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年增长10% 写入簋街用工合同
资讯来源:北京日报发布时间:2010-06-14浏览次数:2178
对于簋街上的餐饮职工而言,10%的年度工资增长率是白纸黑字列入了集体劳动合同里的,在《簋街餐饮业工资协议书》第二条规定:在本企业上年平均工资的基础上,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0%。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有利于餐饮业高级管理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的稳定,对簋街的整体发展有利。

    享誉京城的簋街,是本市最早通过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协议的特色商业街之一。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簋街有餐饮商家94家,职工1171人。由于外地人员多,劳资关系不稳定,2007年劳动争议案件一度达到16起。为此,北新桥街道成立了簋街餐饮工会联合会,94家餐饮企业全部签订了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书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簋街的工资专项协议书带有明显的自身特色。如合同中确定了特殊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厨师、服务员、保安、迎宾等技术岗位,和洗碗工、择菜工、清洁工等勤杂工岗位工资不同,而这些最低工资标准将随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有所变动。簋街的一位经营者表示,对餐饮业而言,一直存在经营者用工求稳和员工就业朝不保夕的双向难题,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保障,职工队伍稳定会带给顾客更好的就餐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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