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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收入者个税全球排名第九
资讯来源:新京报发布时间:2009-09-02浏览次数:1500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发布的2009年度全球个人所得税报告显示,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应缴的最高个税税率仅次于日本,为亚洲第二,与澳大利亚和德国同为全球第9位。

  据悉,全球个税税率上限最高的国家为丹麦,税率最高达62.3%.日本是亚洲税率上限最高的国家,为50%.中国的高收入者最多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

  毕马威的调查将收入分为每年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8万元)和3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05万元)两档。整体来看,2009年全球个人所得税平均最高税率由2008年的29.2%下降到28.9%.

  不过,毕马威全球主席罗辛-加农指出,在当前的全球经济环境下,许多国家因为投入大笔资金救市而面临财政赤字,其中一些国家显然需要通过向本国的高收入者增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因此预计2010年一些国家可能会提高税率。

  中国当前对收入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适用9级税率。9级税率最低为5%,最高为45%,每个级别增加5个百分点。应缴纳的个税,是工资减去相应要扣除的费用,再减去当前的免征税额2000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各国最高个税税率(部分)

  1 丹麦 62.3%

  2 瑞典 56.7%

  3 荷兰 52%

  4 日本 50%

  9 中国、德国、澳大利亚 45%



出处: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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