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屏障守护和谐劳动关系
今年初,深圳在全国首创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强力打击违法欠薪行为,召开了一次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开处理大会,对恶意逃薪企业的8名法人代表予以刑拘,并对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劳动者是社会的大众,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石。深圳将创建和谐的市场化劳动关系,作为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内容。用司法手段打击恶意欠薪是深圳在化解劳资矛盾、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上的一次有益尝试。
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包括什么?深圳的实践表明,主要包括人的关系的和谐、利益调节的和谐、权利分配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和谐4个方面的内容。
深圳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为劳动者织就了“就业网”、“保障网”和“维权网”三重屏障。
深圳把创造就业和工作岗位作为最重要的经济发展指标,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近5年来,深圳共促进9.2万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全市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帮助800多万劳务工在深圳求职就业。对于困难群体,深圳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仅市本级就落实再就业资金和全市就业促进经费3.36亿元;另一方面,创建户籍居民与外地来深劳动者统一就业登记管理机制,为劳务工在深就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了提升求职人员的竞争力,深圳根据市场需求,采取“定单培养”方式,创造条件为各类就业者竞争上岗提供选择机会,2002年至今,全市职业培训达850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就达134.8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1%。
社会保障免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深圳根据财力状况和城市人员的需求,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十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率年均增长21.2%,基金征缴额年均增长24.98%,到去年底,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共1500多万人次。全市建立了622个“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51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确定382家为定点社康中心,覆盖550个社区,使劳动者足不出社区就能领取养老金、办理指纹验证、就诊保健、劳动保障咨询和居民就业等服务。
维权社会化是深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法宝。近年来,深圳一是确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家协会组成的三方协商会议制度、三方相关部门会议制度、三方高峰会议制度为主轴的多层次工作构架。二是强化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的功能,在全市形成了以集体协商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为主体,区域性、行业性,区域性与行业性兼容以及社区工资协议等并存的多层次、多模式格局。三是一方面改革仲裁庭办案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及时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另一方面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把劳资矛盾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四是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企业调解委员会,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发挥社会组织调解劳动关系的特殊作用。这种全方位、全力维权的运作模式,形成了社会化维权的整体合力和强大声势,效果显著。
自1992年7月1日至今,深圳制定了13项劳动保障法规、6项规章,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全市初步建立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和处置机制,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张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