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无须具备广东户籍
据悉,去年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内容显示,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必须是广东省户口的居民。这意味着,外省籍司机以后将难以跨入广州出租车行业。记者昨日从提交二审的《修改稿》中了解到,该条款已被删除。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小清在作审议意见报告时指出,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立法顾问和出租车司机等认为,关于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有广东省户口的规定属于歧视性条款,违法了国家关于劳动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可能导致出租车行业招工难,应当删去。为此,《修改稿》对原条文进行了修改,免去对新入行的哥的户籍要求。
非主干道禁停路段也可上落客
针对目前广州市禁停路段过多,出租车司机在这些路段临时上落客常被交警处罚的问题,《修改稿》增加了人性化管理的条款。明确“出租车在运营时间内,可以在非主干道的禁停路段临时上下客,但不得停车、候客”。
为防止出租车司机疲劳驾驶,同时解决司机吃饭难、如厕难等问题,《修改稿》还增设规定,要求市交通部门应会同公安、市政等部门,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在非主干道及其周边划定一定区域供出租车司机临时停车休息、用餐。
同时,广州如需增加出租车运力,市交通部门在拟定运力指标投放计划时,应进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
的哥拒载要罚500元以上
《修改稿》规定,出租车司机在运营时间内拒绝载客,不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中途逐客,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拼客”的,司机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如果乘客向驾驶员提出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要求,如要求司机违规掉头、逆向走单行线甚至闯红灯等,司机在劝阻无效后,可以中途终止载客。
针对出租车“过界捞食”问题,《修改稿》明确指出,跨地区营运如被查获,其经营者或者出租车司机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与广交会疏运,的哥可得补偿
根据《修改稿》的新增规定,如果遇有抢险救灾和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竞赛、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市交通部门可以根据市政府的决定调度出租车承担疏运任务,市政府或者重大活动举办方应对出租车驾驶员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