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算盘打得颇精的老刘,在有些问题上同别人的看法不一样。国务院38号文件出来后,许多人赞同其中 “个性化缴费”的提法,想着只要每年单位替职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年头越长越好,退休后的养老金肯定少不了。老刘却想:我当兵10多年,这期间可没人替我缴费。如果不算缴费年限,将来会不会比别人少拿钱?如果自己掏钱补缴,眼下就吃了 “哑巴亏”。
心事重重的他,悄悄拉着负责劳资工作的李股长,试探性地问: “我当兵10多年也算为国家作贡献了,这些年的养老保险费,能不能由单位帮着出?”
听完老刘的请求,李股长哈哈大笑: “老刘,你这算盘打得太精了。参保缴费是企业和职工共同的权利和义务,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事,单位怎能一手包办,个人该缴的钱就得由自己出。”这个回答让老刘感到求助无门,他立马变得垂头丧气。见他失望地要走开,李股长连忙说: “你放心吧,这10多年的钱,你不用出,单位也不用出,直接就算缴费的年限了。”之后,李股长详细解释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实际缴费年限。但是,这之前的工龄,只要被承认,就叫做视同缴费年限,不用补缴养老保险费。而军龄按国家规定,应视为缴费年限。李股长的一席话,给老刘吃了定心丸。
点评: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对国有企业职工在过去的工作年限 (包括军龄)和养老保障权益的一种确认方法,也是新老制度衔接的需要。当然,并非人人都有视同缴费年限,其工龄按政策规定是可以连续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