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关系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自
劳动合同制度是1994年劳动法中确立的规范劳动用工的法律制度,这个制度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了,在这个过程中经过了改革开放,经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经过了市场经济建立,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都出来了,因而国家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国家为什么要制定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的解除、无效、终止应怎样支付补偿金和赔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草案)》与《劳动法》相关规定比较,有哪些新的变化?《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征集为什么会引起一场社会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等等。
为让企业及时了解和解读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适应范围、新老法规之间的变化情况,及时了解劳动法律政策发展动向,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专业委员会(下称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定于
会议将安排专家讲座、学术交流、座谈会等形式的活动,邀请劳动保障部《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人、国内著名劳动法专家、大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领导就企业目前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演讲与研讨,并提供一个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欢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踊跃参加。
一、 会议内容
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有关问题的研讨
主题一: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几个焦点问题
主要就立法宗旨、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及合同期限、劳务派遣、解雇补偿等问题进行分析。
主讲人:余明勤,劳动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劳动合同法起草人
主题二:劳动合同法立法争论及趋势
主要就劳动合同立法进程、劳动合同立法讨论中的不正常现象、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利益博弈、劳动合同立法中的理念之争、劳动合同立法的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探讨。
主讲人:董保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劳动法学专家
2、 组织召开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
包括企业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2005年工作总结、目前社会所关心的关于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等有关问题介绍。
3、 与会者自由交流
二、会议具体安排
1、会议时间:
2、会议地点:长沙市
3、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收取800元会议费(包括会务费、专家讲课费、资料费)
请有意参加会议的三和招聘企业填写报名回执,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三和职介总经办处。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三和职业介绍所总经办 刘宁蒗
电话:0755--27742107
传真:0755--28103168
电子邮箱:sanheoffice@163.com
网址:www.szsh.com
中国劳动学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专业委员会
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2006年年会报名回执
住宿要求(请在您选择的住宿形式的□内划“√”):□合住 □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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