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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称“迷魂药劫案”无事实根据
资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时间:2009-03-27浏览次数:2578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出现“迷药”、“苍蝇粉”等“迷魂药”犯罪活动,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天傍晚向媒体通报,广州市至今没有接报过有人利用所谓“迷药”进行“迷魂”的案情。

广州未发生“迷魂药抢劫案”

3月23日,广州某报刊登新闻《反扒队长:小心迷药》,文中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团委、广州白云交通治安反扒大队在白云区新市百信广场教市民反扒。上周,广州白云交通治安反扒大队张队长捉获一名在谈话时拍人肩膀,实施迷魂药抢劫的嫌犯。”

广州警方昨天称,广州市至今没有接报过有人利用所谓“迷药”进行“迷魂”的案情,3月22日白云区公安分局团委也没有组织和参加“反扒宣传活动”。警方称,发布相关消息的民间志愿者组织相关负责人张某,讲述并无事实根据。

广州警方称,从目前警方掌握的情况以及有关科学鉴别,尚无证据证实社会上流传的“喷烟”、“拍肩膀”或“喷雾”“迷魂”、失去意识而任由别人摆布的实例。也就是说,在警方记录中,广州至今未发生一起能控制人意志的迷魂药抢劫案。

所谓迷魂药是氨水混合物

广州究竟有没有“迷药”、“迷魂药”?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里面混淆了三种概念:

该负责人说,第一种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药物放在饮料、食物中,使人昏迷失去意识。

第二种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泪剂等成分的制剂,喷向人的脸部,使人的眼鼻喉因受到强烈刺激而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第三种是传说的所谓通过拍一拍肩膀、喷一喷脸部,就可以使人迷糊和丧失意识,被他人控制、任由别人摆布的“迷魂药”。

刑警介绍,不法分子利用前两种手段进行作案的情况确实存在,而利用第三种所谓的“迷魂药”作案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该负责人还介绍,近年来,广州警方接到过一些类似“迷魂药”的报案,但最后经过警方调查,证实是某些事主有不想为人所知的原因,而以“迷魂药”为借口,编造出被“迷魂”的情节。

警方介绍,从警方最终破案的情况来看,以及经过对缴获的所谓“迷魂药”严格的化验鉴定,证实均是一些用辣椒粉、氨水等药物混合而成,根本没有所谓的“迷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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