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事件
今年初,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渝阳煤矿掘进二工区在制定奖励制度时,为鼓励员工孝敬老人,专门设立了“孝星”奖,规定,每年在全工区员工中公选一次“孝星”,给评上“孝星”的员工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规定,提拔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孝敬父母的,不孝敬父母者不能提拔。制度一公示,立刻就引起了员工的争议。一些员工认为,设立“孝星”奖,将孝敬老人作为衡量选拔管理人员的标准规定好,是鼓励人们善待老人,发扬我国的优良传统和美德,此举无疑为矿区敬老、爱老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但也有人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孝敬父母与否,是员工个人的家事,员工孝不孝敬父母,与企业一点关系都没有,企业插手员工家事,有些“多管闲事”。况且如何区分孝敬不孝敬应该说是比较难以“定性”。对于在父母身边工作的子女,比较容易区分,从日常的生活中或邻里处就可确定。如果子女不在父母身边工作的,远在他乡,无法关心和照顾父母,那又如何判断?
针对员工的争议,该工区领导认为,设立“孝星”奖,开展评选“孝星”活动是推进矿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载体。当前,矿区老年群体在不断扩大,很多老人由于年事渐高,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又由于经济、住房等原因,在家里得不到很好照料,生活质量下降。有些子女道德素质低下,损害老年人权益、拒绝赡养老人、强占老人住房等现象时有发生。工区设立“孝星”奖,把是否孝敬老人作为工区管理人员提拔任用的标准,其目的就是要促使员工懂得敬老爱老,让他们知道敬老爱老就是对自己的尊重和爱护。
如果一个人有时间关心自己的父母,而不去关心,把父母当做“包袱”,找出种种理由加以推辞甚至虐待,那么像这样的人就应视为不“孝敬”。不孝敬父母,就不能选拔和任用为管理人员。一个连养育自己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照顾的人,又怎么能关心他人、爱护集体、热爱企业呢!
为提高员工对“孝星”奖的认识,该工区充分利用区队宣传栏、黑板报、活动室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并聘请法律专家向员工宣传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组织员工家属开展敬老、爱老演讲竞赛活动等,较好地营造了敬老爱老的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该工区员工家属都认同了“孝星”奖规定。如今,大家私下都在互相拼比,争当家里的好儿女、工作中的好员工,工区尊老爱老逐渐蔚然成风。
■ 编辑点评
让孝文化走进企业
企业中推行孝道,这并不是所编的第一篇,也不是新话题了,可是我仍然“乐此不疲”。因为,今天,我们的孝文化不是多了,而是远远不够。
一份关于北京、上海、厦门等中国七城市“孝心”调查显示,孝心最弱的地区,恰恰是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广州。2007年6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尽孝道,拒不承担赡养等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由此,“孝道”已获法律地位。
有人会问,孝不孝是个人的事,用不着企业管。其实,在家庭倡导以尊老养老、爱幼、扶幼、教幼为孝;在社会以扶贫助弱、关爱弱势、奉献爱心为孝;以为民族、国家尽心竭力为孝。这些,正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只有当每个家庭细胞健康发育,才能有整个企业建设的文明祥和。当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深刻变化,人与人的亲情关系日显淡薄,家庭观念呈现淡化趋向,这些问题,靠高科技和法律很难解决,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
孝文化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在企业推行,可让千万员工和家庭参与其中,文中企业通过评选孝星,使企业的思想道德建设更快地开展起来,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