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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动争议案件私营企业比重最大
资讯来源:中国青年报发布时间:2009-02-25浏览次数:1966
 

  在过去的1年里,天津市创下了近1.7万宗立案处理争议案件的历史最高记录,同比增长2.6倍,而与此同时,仲裁员严重不够,“案多人少”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

  根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2008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服务机构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5831件,其中立案处理16912件,同比增长2.6倍。立案处理的争议中,劳动报酬争议6618件,占39.1%,社会保险争议4637件,占27.4%,劳动关系争议3334件,占19.7%,涉及多项诉求和其他争议2323件,占13.7%。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比重最大,其次是外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社会团体。

  在这种情况下,该市90余位独立办案仲裁员的人均办案量达到近190件,一些区县仲裁员年度人均办案在300件以上,天津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和西青区仲裁员人均办案已经突破400件,“办案压力远远超过了正常承受范围”。

  据了解,劳动争议案件持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2008年随着新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法律依据明确具体、时效延长,百姓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程序简化,开门办公,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便利。

  日前召开的天津市劳动关系工作会议提出,要千方百计克服金融危机给劳动关系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保证企业劳动关系稳定。一是对报告裁员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劳动关系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在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最快方式上报,三是帮助重点企业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渠道,四是建立快捷的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因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集体争议案件实行派出庭制度快速审理,及时调解,快速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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