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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向500万社会保险个人邮寄缴费信息对帐单
资讯来源:人民网发布时间:2009-02-19浏览次数:2081
 

  记者近日从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今年首次将以信函方式,向该市约500万的2008年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邮寄缴费信息对帐单。据悉,此举不仅方便社会保险参保人了解个人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也将维护参保人的隐私权以及减轻参保单位及社保经办、代办机构的工作压力。

  据北京市社保中心主任谢小红介绍,参保缴费人员缴费信息对帐单提供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每年邮寄一次。从每年的5月初开始外发,6月底前发到参保人手中。有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对帐单邮寄至所属参保单位,存档人员的对帐单邮寄至个人居住所在地。首次邮寄的对帐单主要内容包括2008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单位划转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老保险帐户本息总计,实际缴费年限。同时提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但此次邮寄的对帐单中尚不包括医疗保险信息。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有些人员可以及时了解自己参保缴费情况或者已打印过缴费信息,将不列入此次邮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第一类是享受社会保险补助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助人员在登记银行存折时已按固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费率确认,并按月由委托银行进行银行扣款缴费业务,这类人员可以及时掌握参保缴费情况;

  第二类是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转移至街道时,社保经办、代办机构已经为其打印当年以及历年缴费情况证明表;

  第三类是已退休人员。已退休人员在做退休审批时,已打印过缴费情况证明表;

  第四类是死亡人员。在为死者做登记死亡时,已打印缴费情况清算表;

  第五类是2008年度养老保险费未缴纳的人员。由于没有2008年的缴费记录,不进行此次对帐单的邮寄。

  这位负责人也表示,随着社保信息系统的逐步完善,参保人可采取各种方式了解个人各项保险的详细情况,如参保人利用网络进行各项保险的实时查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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