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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员工在京就业需上五险
资讯来源:京华时报发布时间:2009-02-17浏览次数:1885
 

  读者孙先生反映:我妻子是本市人,在原单位工作5年了,单位一直给上五险,后来换了一个单位,现在的单位只给上三险,想问问这样合乎规定吗?

  回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本地户籍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上五险,包括工伤、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和女性的生育险。对于外地户籍人员,凡持有北京市人事局发放的工作居住证,用人单位也须为其上五险;没有工作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应为其上除生育险以外的四险。保险关系转移需由原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协调,通过社保中心办理。

  孙先生妻子所在用人单位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建议她可以到单位参保地社保稽核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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