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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官员建议省内地级市减一半
资讯来源:新快报发布时间:2009-02-16浏览次数:1794

“要实现珠三角一体化,就必须打破广东分域自治的行政割据格局!”正在出席广东省两会的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昨天建议,根据广东的实际情况,调整行政区划设置,归并削减约一半的地级市。

据黄武介绍,广东地级以上市土地面积平均只有0.85万平方公里,而珠三角洲9个市平均所辖面积为0.6万平方公里,其中地处珠三角核心区域的深圳、珠海、东莞、中山四市的平均面积仅为0.2万平方公里。

黄武指出,地级以上市设置过多有几大弊端,其中包括行政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多,行政成本极高;各市辖区面积小,土地及其他资源的统筹规划发展空间狭小,集约化程度低;一些市财力单薄,分散弱小的财力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

黄武建议,调整行政区划的设置,归并削减大约一半的地级市,“在调整中,对《纲要》确定的珠三角9个市的辖区面积应进行相应的扩展,为珠三角一体化的实现创造条件”。

黄武还呼吁建立高规格的具有领导、决策权的珠三角改革发展委员会,以统筹珠三角一体化的规划和实施,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与珠三角一体化要求相适应的财政和项目投资统筹的决策机制。

“设立的委员会应是领导决策机构,而非协调机构,应足以领导、管理两个副省级市。同时,为保障这一机构的权威和运作,建议制定《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条例》的地方立法,实施依法治之,以章规之。”黄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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