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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划修订或废止41项地方法规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1-02-09浏览次数:2034

从此次人代会获悉,今明两年北京市将有41项地方性法规被修订或废止。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市有53项立法项目安排,其中修订项目达31项,是修订项目最多的一年。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张志坚主任介绍,今年立法计划项目30项,预备项目4项,调研项目19项。30项计划项目中,新立的7项,修订的10项,简易修订的10项,废止的3项。
张主任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订法规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修订与制定工作处于同等位置,意义重大。
过去制定的许多法规在当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加以修订或简易修订后就成为一部新法规而继续发挥作用。同时,有一些先于国家法律出台的法规,在相应的国家法律出台后,一些与国家法律不一致的内容必须修订,否则将不能发挥其作用,因此必须修订。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度立法项目安排共三大项,分别是:
一、计划项目包括:《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防洪法》实施办法、家畜家禽检疫条例(简易修订)、《渔业法》实施办法(简易修订)、《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简易修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简易修订)、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条例(简易修订)、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简易修订)、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简易修订)、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简易修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简易修订)、中医发展条例、学前教育条例、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废止)、职工教育条例(废止)、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废止)、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救灾救济捐赠条例、统计管理条列(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财政预算监督条例》(修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订)等30项。
二、预备项目包括:宗教事务条例、图书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城管监察条例等4项。
三、调研项目包括: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专利保护管理条例、法律宣传管理条例、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条例、公园条例、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信息化建设条例、城市节水条例(修订)、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修订)、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种子质量管理条例(修订)、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修订)、外商投资企业解散条例(修订)等1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