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正式出台《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规定》,以期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
此次出台的规定突出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作为重点。对于高层次人才,企事业单位可聘其担任高级职务,对于放弃国外长期(永久)居住权的还可担任单位法人代表。国家重点项目负责人以及天津市高新技术领域急需的学术带头人,由单位提供不少于150平方米的住房和4万元的安家费;新政策还在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的服务保障方面,就住房、子女入学、出入境等方面创造了优惠条件。
留学人员来津创办企业,可按具体情况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以及申请天津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对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天津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还为留学生创办企业提供简化手续的“一条龙”服务。
在人才引进方式上,新政策除继续吸引留学人员来津落户外,留学人员还可以通过兼职,投资、合资创办企业,转让技术、专利,在国外承担天津项目等灵活的方式工作。另外,还在收入报酬方面,除保证海外留学人员得到与其劳动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外,留学人员还可以技术、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属于专利的还可以一次性获得专利使用费,而在国外取得了属于非专利技术的,可在3年内按其年产生经济效益税后利润的30%奖励本人。
据悉,天津市多年来出台的一系列针对留学人员的优惠政策优化了天津市人才环境。目前已经落户天津的留学人员已经达到了4000人,还有一大批留学人员采用了短期来津、国内外工作的柔性流动等方式。天津市目前已投资1200万美元建立了3个留学生创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