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顾问|技能培训|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立即关注

|客服热线:0755-28098888
大学生基层就业新政策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6-11-09浏览次数:210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意见》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切实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要开展积极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帮助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了解社会,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踊跃到基层锻炼成才。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

  《意见》提出,要完善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消除政策障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为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营造氛围、疏通渠道、创造条件;要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促进供需见面,使他们尽快就业。

  《意见》规定,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报考特种专业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1/3,以后逐年提高。对招录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应有计划地安排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同时规定,今后在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要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扩大选调生的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都要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充实到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等基层单位;要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西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技推广服务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阶段性服务;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要有计划地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就业。同时还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到村和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2至3年后,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的,给予政策优惠。

  《意见》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地方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意见》还要求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定向招生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面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积极为他们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贡献才智创造条件。

  相关链接:《人民日报》社论 “面向基层 建功立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和下发,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青年学生的爱护和关心。落实《意见》,对于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建功立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力手段。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在整体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完善就业市场机制,增加就业岗位,广开就业门路,加强就业指导,提高服务水平,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上健康发展。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以及广大农村还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我们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热情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整个社会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意见》从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见》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高校毕业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市场在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处于主导地位。要尽快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完善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规范企业的用人行为,解决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消除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种障碍。要加大政府对高校毕业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力度,继续完善人才流动的配套政策,疏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进一步增强基层对毕业生的吸引力。

  好儿女志在四方。面向基层,建功立业,是当代青年人应有的志向和抱负。党和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既着眼于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更着眼于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高校毕业生思想敏锐、朝气蓬勃,有知识,有文化,正值创业的大好时期。广大基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服务人民、报效祖国、施展才干的广阔舞台。实践证明,只有把个人追求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广大高校毕业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择业观,勇于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磨炼意志,增长才干,把自己的青春和智慧奉献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

  编辑:宋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