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21日专电(记者梁娟)记者从陕西省人事厅获悉,日前出台的《陕西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决定,到2010年,陕西省将从多个方面对全省公务员轮训一遍。
据了解,陕西省除了加强对公务员进行政治理论培训,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培训外,还将着重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省、市、县(区)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职务职责要求分层次进行任职培训,为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打好基础。
从2007年起,陕西对全省45岁以下的公务员全面进行公共行政、公共政策、依法行政、危机管理等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提升其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按照“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
另外对县、乡两级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力进行专题培训,对35岁以下不具备普通高校大专学历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带薪离岗学历教育,改善其知识和学历结构。
同时陕西省还将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公务员赴东部发达地区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考察,促进与东部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广泛开拓境外培训渠道,逐步扩大境外培训规模,培养一批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强的复合型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