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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系列政策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7-16浏览次数:2528
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我市制造业、农业、机械等艰苦行业人才申报职称时,可享受职称计算机、外语“先评后考”政策。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少数优秀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走“绿色通道”,不受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市职改办随时受理、随时组织专家评审。  为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市人事局近期专门就“服务企业、服务人才”进行调研,并为企业送上服务菜单。  今年主要开展4个创新资助专项。对重大创新活动资助5万至20万元,择优对来汉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每人提供1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给予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对特聘知名专家每人每月资助1万元。  对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承担科研项目,且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给予1000-2000元不等、为期3年的生活资助。  对来我市企业工作的外地人才,具备普通高校本科或中级职称的,可通过办理干部调动手续,引进到我市并落户。对子女未满18岁的在校生,户口可随父母迁到武汉。  对来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无条件限制落户;对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手续落户;对我市普通中专毕业生,符合急需专业的,可办理就业手续落户;对成人、自考毕业生,符合急需专业的,当年办理就业手续落户。  对制造业一线技术操作人员,开展制造业技术操作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对评聘为技术操作高、中级职务的人员,首次聘任(3年内)实行职务津贴。(李锐、汪绪永、张奕周典)来源: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