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部正研究转移问题 异地参保有望回家领养老金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7-18浏览次数:2179
困扰1.2亿农民工的参保问题,有望在今年取得关键性突破。在日前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已经研究拟定,有望年内出台。记者在日前调查中发现,广大农民工甚少知晓这一大好消息,仍然处在一换工作就退保的老状态中。为此,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有关人员疾呼,农民工要守住自己的养老保险,千万别退保!办事处就盼望这个政策的出台,为农民工的参保接续服务。 现状:农民工退保成风 昨天上午10时,四川驻广州办事处的办证大厅内,记者随机调查的20名老乡中,只有7名参加过社会养老保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参保的比率虽小,退保的比例却不少,7名参保人只有一名没有退过保。大部分外来工只要一换工作,就把养老保险给退了。“大家都退了,我也就跟着退吧。谁知道今后自己去哪里啊。”在广州做保安的张海波已经缴了两年的养老保险, “等回家了,就把钱给取出来,现在就当作存银行吧。” 原因:缴了费却难受惠 对于目前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的参保状态,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刘福和总结为:只参保,不受惠。因为按照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参保人需要累计缴费15年以上才能享受退休待遇。然而,由于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岗位变化频繁、阶段性务工突出,大多数人不可能固定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用人单位务工15年。而且由于历史原因,养老保险至今没有全国统筹,大多数地区实行的是“市县级统筹+省级调剂金”的养老保险模式。养老保险关系在不同统筹地区转移的时候,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企业所缴纳的统筹基金并不随同转移。 出路:养老金要全国转移 根据四川省的资料,2006年在粤民工留在工作地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为27.36亿元。也就是说,在相对富裕的民工流入地,农民工为当地留下了一笔不菲的养老金;而个人却享受不到养老金的待遇。 在日前的泛珠三角区域劳务合作联席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透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研究拟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届时,包括养老保险接续转移在内的一系列困扰农民工参保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比如,在广东参保缴费了,回到家乡可以接续转移,在老家就可领取养老金。 对于养老保险转移过程中核心的统筹基金的去留问题,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表示,“统筹基金”应全部随同转移。养老保险本来就是农民工应享受的权利,统筹基金“不是地方的,也不是企业的”,有关部门只是基金的“托管者”,而不是“所有者”。(蒋悦飞、骆建基)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