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利益,“毒药”还是“妙药”?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7-23浏览次数:1977
劳动合同法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明年起将施行。该法在立法过程中以及通过之后,遭到一些外商投资者、部分企业组织的非议,说什么“就像倒退回了20年前”,“不利于企业内部契约的稳定”……,其间的反对声此起彼伏。 任何一部新法的颁布、制定和实施必然有其它的社会、政治原因,常凯教授认为,对于中国现今的情况而言经济原因恐怕是最主要的原因。 20多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方面取得巨大成就,GDP每年以10%速度增长,更多的发挥了我们的比较优势。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将有可能使得这个比较优势在短期之内丧失。我们这样的必要优势还能持续多久,常凯教授说:“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是法律制定以后,比较优势丧失。” 关于制定本法的社会原因,常凯教授谈了自己的看法,最近特别是十多年以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也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不公平问题,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不同步的问题非常突出。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两极分化,经济发展了,但是并不是所有社会成员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这就使得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最突出的矛盾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矛盾。广大的劳动者,农村的进城的务工人员他们在改革当中,收获非常有限,甚至是负的收获,更多的承担一种成本,承担了一种责任,一种牺牲,但是他们在自己地位是相对下降的,收入也是相对下降的,两极分化的问题在中国非常突出。而且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已经直接影响了中国社会经济整个的稳定和协调发展。“同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可以在理论上探讨很多不同的特点,大家都可以说出各自的道理,有一点恐怕大家认可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是大多数人的国家,应该考虑到大多数人的问题。但是前几年,我们这样一种政策实际上作为大多数,特别是基础的劳动者经济上没有分享到改革的成果,经济地位下降,而政治上,他们的地位也在下降,他们和政府的关系,和党的关系实际上都面临一种考验。”常凯教授说。 数十年来的科研和海外留学、工作经验,使常凯老师更关注劳工利益。他认为,如果,今天我们还仍然不去关注劳工利益将会给企业发展以及行业、国家的经济带来负面的东西。国家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不仅仅就是企业营利就能解决的。并且,国民要形成一个合力的竞争力,它是企业在国际竞争当中取得优势的关键。 在业内,常老师一直以来都有“劳工代表”的美誉,可常老师却认为“知识分子”的称谓,更适合自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可能更客观更中立的角度对劳资关系发表自己的看法。“劳工问题是现在最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影响的不仅是劳工自己,而且直接影响企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竞争力问题。”常老师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