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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有望推行家政工满一年有带薪假期制度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7-24浏览次数:2564
“家政工每天工作不能超过10小时,每天加班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15小时……”昨日下午,一场家政工保护立法可行性研讨会在穗举行。据了解,会议上草拟的方案将有望在广东和四川省率先推行。  要保障保姆每周休息一天  据项目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服务中心成员、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王竹青介绍,目前草拟中的《家政工保护条例》规定每天工作不能超过10小时,如需加班的话要跟家政工协定,每天加班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15小时,雇主不得安排家政工在晚上10点到早上6点工作,如需晚上工作,要跟家政工协调,但白天要保证家政工有8小时的连续睡眠时间。每周保证家政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家政工工作满一年后,有带薪假期。  加班要付150%的工资  而对家政工工资报酬率的规定是,加班要支付150%,法定假日则支付200%.同时,为了保障家政工的权利,保护法还设定了最低工资保障制,最低工资标准要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相衔接。  律师:立法宜循序渐进  对于草拟的规定,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陈秋鹏表示,专门就“家政工”的“劳动保护”进行立法,其难度比较大。家政工权益需要保护,但如果专门针对这一具体的岗位进行专门的立法,其他岗位是否也需要?另外,在保护家政工的权益时,必须统筹兼顾到家政公司、雇主的利益。  雇主:宁愿自己做家务  对此,雇主也有不同看法。家住天河区车陂的龚女士称,要给雇佣对象“休息”开工资,一旦开始实施,肯定将提升雇佣成本,而在成本增加提供的服务质量却难以保证的情况下,很多雇主或将宁愿自己动手也不再聘保姆。(王道斌)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