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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法》即将出台 积极就业政策目标明确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8-01浏览次数:2089
今年8月份全国人大将对《就业促进法》进行三读。有望很快出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日前在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高层论坛上指出,我国目前正处在转轨就业、青年就业、农村转移就业这三大洪峰同时到来的阶段,要坚持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地去开发就业岗位,同时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
  张小建指出,我们实行的积极就业政策,实际上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层次,解决就业问题,特别是下岗失业问题,不能是消极的失业保险、生活保障,而是积极地、更多更快更好地促进就业。第二个层次,促进就业不仅要千方百计地开发就业岗位,而且要更加注重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特别要鼓励和支持创业,推动创业促就业。第三个层次,也是最高层次,就是把就业从被动地适应经济发展的现行格局,转到形成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城乡统筹,使经济发展能够实现就业的最大化。
  张小建强调,要以《就业促进法》出台为契机,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来源:北京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