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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技能人才将获相应技能补贴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8-07浏览次数:2033
近日,山西省将把技能人才使用和待遇相结合,对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在岗职工给予相应的技能补贴。
  山西省将严格就业准入,对技术工种继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企业技术岗位职工,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用,求职人员应聘企业技术岗位(工种),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各企业中建立技能人才工资的激励机制。坚持和完善以岗位工资制为主的分配制度,并向高技能岗位适当倾斜,适当拉开不同等级技能劳动者的收入分配差别。对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在岗职工,应给予相应的技能补贴。对聘任上岗的技师、高级技师,企业应分别给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相关待遇。
  另外,将在各企业普遍推行首席技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能贡献奖励制度。首席技师应聘期间,企业可按月发给一定数额的津贴。首席技师中的高级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确因工作需要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
  企业可组织安排优秀青年员工拜高技能人才为师,确立明确的师徒关系和培养时限标准。名师带徒期间,可根据培养任务量大小享受相应的补贴。企业每年都要对技能劳动者的技术创新和技能贡献进行评选表彰,成绩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来源:国家人事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