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纳税15万者可入户东莞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8-24浏览次数:2137
据《东莞日报》报道,继去年东莞市出台《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之后,近期,东莞市对企业人才入户门槛再次降低。市政府决定,从8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规定》 ,东莞市紧缺的具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的企业人才,正式纳入企业人才迁户规定范围。
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学历放宽到大专
《规定》调整后,进一步对企业人才入户条件放宽,将东莞市部分特殊人才也纳人迁户规定范围。这部分特殊人才包括: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东莞市紧缺急需具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东莞市紧缺急需具有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在东莞市企业工作超过10年、其中社保缴费满5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的企业人才。
“早在今年4月份,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明确,对‘较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接受本地生源紧缺专业的市外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全日制专科学历’”,东莞市人事局人才管理开发科科长姚家庆介绍,“根据该文件精神,同时考虑到部分特殊人才来莞工作时间较长、个人所得税缴纳较多,对东莞市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将他们也列入企业人才迁户范围。”姚家庆介绍,东莞市对纳税类人员的户口准入条件,则是参照广州、深圳的做法,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来制订的。广州的标准是,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深圳的标准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
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人才将增加
截至今年5月底,东莞市有99家企业通过人才迁户审批,获得入户指标4892个。其中,39名企业人才通过审核可办理人户,63名家属可随迁。数据显示,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人才相对较少。姚家庆表示,本次《规定》 调整后,对企业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符合人户条件的企业人才将有所增加,这将有利于东莞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规定》调整后,东莞市人事局将牵头各镇街组织人事办、人才服务站,定期举办大型企业、高科技企业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上门指导服务,让企业人事干部及时了解东莞市人才政策,熟悉有关人事办理程序。
加快开发新工种技能资格鉴定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企业人才迁户工作的进展,东莞市将加决对新工种技能鉴定开发。有部分企业反映,根据《规定》,申请者必须取得广东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东莞市劳动局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才可入户。而目前,东莞市药业行业、鞋业针车、鞋业模具等一些工种,劳动部门还没有推出职业资格鉴定;从事该工种的人员就被划到了门槛以外。对此,东莞市劳动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部门沟通,贴近企业需要,加快开发满足东莞市企业广泛需要的技能鉴定工种。目前针对裕元鞋厂等大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发了鞋业针车、鞋业高周波、鞋业裁管、外观电子检测等5项工种,并将尽快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