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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拔尖人才打破“终身制”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9-13浏览次数:2299
昨日,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暨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表彰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经过严格程序、公正评选,产生了厦门市第五批拔尖人才75名,他们当中除了大量副高以上职称、大学以上学历的拔尖人才之外,也有部分学历并不高,但在自己专业领域和工作岗位有突出成绩的拔尖人才。此外,这些拔尖人才不再享有终身的荣誉,四年之后,他们将重新站在起跑线上,与所有竞争者一起参加新一周期拔尖人才的评选。

80%以上拔尖人才工作在一线

“厦门市拔尖人才”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有突出贡献或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授予的荣誉称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学惠介绍,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分布在全市50多个单位,涉及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不同领域和行业,涵盖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涉及50多个不同专业,包括专业技术人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拔尖人才一般都有较高的专业成绩或比较突出的经营管理业绩,得到业内认可,或在业内有较大影响。部分拔尖人才还获得国家级奖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

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中基层一线的比例较大,在厦门市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重点工程、新型产业以及基层一线工作的占80%以上。除了大量有副高以上职称、大学以上学历的拔尖人才外,也有部分年纪轻、最低只有初中学历,但在自己专业领域和工作岗位有突出成绩的拔尖人才。同时,部分非厦门户籍的人才也首次被选入厦门市拔尖人才之列。

拔尖人才选拔不论学历和职务

黄学惠介绍,第五批拔尖人才选拔的导向突出体现服务发展、激发活力。根据重新修订出台的《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凡在厦门建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有突出实绩的各类人才,不论“学历、职务、资历、身份”,也不论是否落户厦门,均可参加拔尖人才评选,成为厦门市拔尖人才,打破人才的地域界限,体现人才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所用的理念。

在选拔对象上,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拔尖人才”选拔范畴;坚持“四不唯”原则,注重选拔对象能力、水平、实绩的行业认可与群众公认;参评人员年龄限制放宽,体现“人才”理念的新变化。

另外,拔尖人才选拔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重视在厦门市重点支柱产业的发展和重点工程的建设中发现人才,同时强调人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技术面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拔尖人才每月享受500元津贴

根据《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拔尖人才在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评和评聘;在享受拔尖人才待遇期间,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占本单位职数。拔尖人才可优先申请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经费,并且具有市专家协会会员资格。

此外,拔尖人才每月可享受500元的津贴,可以参加本市组织的短期考察、学术休假和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及其他活动。拔尖人才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时可以享受重点引进人才的待遇。

拔尖人才管理实行“周期竞进”制

据了解,这次厦门市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首次打破“终身制”,而实行“周期竞进”制,也就是说拔尖人才以两年为一个管理周期,两个管理周期届满后,其拔尖人才资格自动终止,而且不再享受相关待遇,但可继续参加新一周期拔尖人才的评选。

目前一至四批共109名拔尖人才中仍在管理周期的有72人,他们将享受一个管理周期过渡阶段的拔尖人才荣誉称号和待遇,之后如要拥有拔尖人才的荣誉称号须重新参加评选。(黄怀、尤小波)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