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五年引进千名高层次人才 设立“人才特区”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7-09-21浏览次数:2787
南昌首份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出台
【吸纳8类人员】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首次纳入
高层次人才指的是:(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力的留学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5)硕士研究生(含取得国外同等学力的留学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6)企业高级管理人员;(7)有特殊专长的人才;(8)外国专家。
南昌市人事局局长崇江林说,这是首次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纳入政策中。
【一个特区】
首次设立“南昌人才特区”
崇江林介绍,《意见》将实施“3010”工程的企业和承担对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单位列为南昌人才特区。
上述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在南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挂编,一律实行“零收费”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列入年度“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在实施“521”和“211”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重点向上述单位人才倾斜;由市政府资助定期免费为上述单位在昌举办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优先安排上述单位赴国内外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南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上述单位设立“人才服务专窗”,并依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为其提供人才派遣优惠服务;在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滕王阁奖、突出贡献人才奖等各类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中,上述单位人才予以优先推荐。
【两个计划】
计划一:引进两院院士享百万元补贴
据了解,《意见》中指出,南昌将计划五年内引进1000名左右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能较好履行协议条款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市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后,按年度发给经济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属两院院士的,补贴总额100万元;属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领军人才的,补贴总额60万元;属本《意见》第3~7类人才的,补贴按月计算,发放标准为:本意见第3类人才,每月3000元;本意见第4类人才,每月2000元;本意见第5~7类企业人才,每月1000元。
计划二:“洪城特聘专家”每人奖励30万元
经用人单位申报,由市政府人事、科技部门组成专家组评审筛选,5年内在南昌市确定30个左右对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攻关项目,面向国内外招聘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项目负责人,由市政府聘为“洪城特聘专家”,奖励每人30万元,按项目完成年限分年度拨付。
[三大工程]
工程一:吸纳千名海外专家来昌创业
实施“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5年内面向国(境)外吸纳1000名左右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来昌创业服务,创业服务方式包括兴办企业、智力入股等。
工程二:培养5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
5年内选拔、培养50名在国内或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层次),200名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1000名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第三层次)。培养可采取国内外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521”工程实行动态管理,在5年周期内,该市政府分别对第一、二层次人选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培养经费资助,第三层次人选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程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享专题培训
5年内由市政府选派20名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且对南昌市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企业家(第一层次),100名在全省具有一定影响且企业成长性较好的经营管理人才(第二层次),1000名具有现代知识和经营能力的企业骨干管理人才(第三层次)赴国内外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可采取专题研修、考察交流、跟班学习等方式。在5年周期内,第一、二层次人员培训由市政府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培训经费资助;第三层次人员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条通道]
通道一:配偶工作可优先办理调入手续
南昌开辟“重点高层次人才”引进“直通道”。其配偶工作需随调并已落实接收单位的,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优先办理调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允许其在市区内择校,并免除择校费。
其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不受限制,可专项批办;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的,市政府人事部门可为其新建档案。
通道二:每年组织招聘团赴境外纳贤
据悉,南昌还将每年由市政府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团赴国(境)外开展1~2次招才引智活动,5年内力争在国(境)外设立1~2个海外人才引进联络处。
通道三:学历不再成为评职称唯一依据
同时,还将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以正常化职称评聘工作为基础,以业绩能力为依据,对业绩能力突出的人才,不受学历、资历、外语条件限制,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事业单位业绩能力突出的人才,适当放宽职称聘任职数限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通道四:特殊人才退休年龄可延长
对事业单位紧缺的特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申请,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其中,具有正高职称人才可延长2~10年,具有副高职称或特殊专长的人才可延长1~5年,其延期退休期间不占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
[九项措施]
一、高层次人才公寓定向销售。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性租赁住房或定向销售房。
二、专业技术人才可兼职兼薪。崇江林局长表示,此条措施不仅仅包括高层次人才,只要是专业技术人才都可按此措施实施。
三、高层次人才享学术休假。在现职且业绩突出的本《意见》第1~4类人才,按年龄层次,由市政府定期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按专业类别,由市政府定期统一安排为期1~2周的学术休假。
四、高层次人才创业优先落实资金。高层次人才从事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优先列入政府资助的项目计划,重点保证资金落实。
五、人才中介享优惠。鼓励国内外人才中介机构落户南昌,经批准设立的内外资人才中介机构,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奖返,后两年给予50%奖返。这也是南昌首次明确要资助人才中介机构发展。
六、获人才表彰最高荣誉可获奖20万元。“南昌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荣誉称号作为南昌市人才表彰综合性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七、资助引智项目与示范基地。每年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50项左右,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基地的引智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资助。
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列入预算。将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优先保证本意见所规定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九、擅挪专款资金将撤销荣誉称号。用人单位应确保本《意见》所涉资金专款专用。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对相关资金使用不当,或未按约履行义务的,可收回已拨付的款项、撤销荣誉称号、取消相关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文/胡运生 记者夏岚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