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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部分居民开始享受医疗报销政策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8-01-21浏览次数:2335
1月2日上午,环翠区竹岛办事处的阮女士在市立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欣喜地得知,由于自己在去年12月份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后她可享受50%的报销比例。1月3日记者从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了解到,2007年12月参保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试点的居民,自1月1日起便可享受相关医保政策。此外,威海市其他街道办事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工作也于1月1日全面启动。

  "多亏参加了医保,这次住院可给儿女减轻不少负担。"1月1日下午,竹岛办事处辖区的杨老先生因腹痛难忍住了院,经检查需于次日进行手术,老人连连庆幸事先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记者了解到,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截止目前,竹岛办事处、孙家疃镇辖区已有1.6万城镇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自今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住院、门诊大病、门诊意外伤害报销等相关待遇。

  得知自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启动,1月3日一早,在环翠楼办事处西北村居委会辖区居住的孙女士便来到居委会,为不满2周岁的女儿办理参保手续。她说,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之前,幼儿只能参加商业保险,如今一年30元便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太方便了。当日上午,记者在环翠楼办事处红光居委会看到,不少居民也纷纷前往办理参保手续。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居民尽早参保,威海市规定,在今年3月底前参保的城镇居民,次月便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4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需在缴纳医疗保险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