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今年起公共职介就业服务须免费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8-01-21浏览次数:2353
今年起,北京市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须为劳动者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告,公共职介机构除可收取每月20元保存人事档案费用外,其余项目收费均被叫停。
自谋职业人员存档费可减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通报,由于今年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中规定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北京市将从今年起整顿全市各公共职介机构收费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顿除取消公共职介机构经营性收费项目外,行政性收费行为也将予以规范。
该负责人表示,公共职介机构的保存人事档案费属于北京市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按照每份每月20元收取费用。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如“4050”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等,保存人事档案费可减免。除此之外,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面向劳动者的其他项目的收费全部取消。
劳动部门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自主选择存档职业介绍机构的权利,凡符合《北京市流动就业人员档案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人事档案,各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公共职介机构经费纳入预算
负责人称,近几年来,北京市大部分区县受自身机构性质限制,为满足日常业务运行经费需要,一些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部分收费项目。即日起,劳动部门要求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逐项审查本单位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
根据规定,今后公共职介机构将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公共职介机构经费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