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工维权合同列出条款 女性有望经期带薪休假
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08-08-13浏览次数:2321
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政协委员张晓梅曾经提了一个颇受争议的提案:女性经期应有法定休假!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
尽管当时争论很多,但张晓梅的提案却在南京得到了实现,记者昨天在南京市玄武中等专业学校《女教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里看到了这样一条:女教职工因月经过多或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生证明,可休假1天。
无独有偶,南京力学小学《女教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中也专门列了“女教职工经期保护”一条,明确规定:在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前提下,女教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注意休息,并给予每月半天的优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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