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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不签劳动合同将被曝光 广东3年内实现农民工签约率100%,违规单位将按人均30元~50元罚款 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最近制定的《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称,将确保今年年底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75%,力争到2008年底,实现所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100%签订劳动合同。 据了解,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情况定期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责令其补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后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造成损害的,要按规定赔偿农民工损失。 文件还规定,对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补签劳动合同,并按人数每人处以30~50元罚款。对录用流动人员后逾期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录用人员每人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对故意不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节恶劣等严重违法的用人单位,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