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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代表称乞讨人员不利该市国际形象
资讯来源:信息时报发布时间:2008-12-08浏览次数:2017

  广东商学院一群大学生昨天在街头给外来人员派衣物御寒。信息时报记者 黄亦民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任文) 广州流浪乞讨人员多,影响了市容市貌,特别是2010年广州将举办亚运会,这对提升广州的国际形象不利。人大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的答复中获悉,我市正尝试对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目前已有129名职业乞讨人员返乡,并建立档案,实行定期回访制度,防止回流。

马路乞讨人员影响市容

人大代表提出,目前,广州的流动乞讨人员泛滥,特别是天河CBD一带(包括天河北、体育东、黄埔大道等路段),在下班车辆高峰期及晚上聚集了一大批包括小孩、老人、残疾人员等乞讨人员。在红绿灯间隙,会突然有十多人在同一路段冲出马路,有的拦车、有的敲车门、有的擦窗进行乞讨,有时会造成大塞车。据了解,这些人大多来自河南、安徽等地,其中95%为职业乞讨人员,而且大多数有幕后操纵,并在天河一带扎堆。这个问题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广州市容市貌的地步,对提升广州的国际形象不利。2010年广州将举行亚运会,这个问题必须要得到彻底的清理及解决。

因此,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制定《严禁市内马路乞讨行为及处罚条例》,彻底清理马路乞讨人员,毫不手软

对职业乞讨者护送返乡

有关部门在答复中介绍,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开展救助管理工作。

据透露,目前广州正在拟订《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将强调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服务与管理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表示,代表提出的制定《严禁市内马路乞讨行为及处罚条例》的问题,必须要有立法或专门行政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持。

有关部门表示,目前市救助管理工作单位已加强了对受助人员的甄别力度,并尝试对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对进入救助管理站的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三课教育”(入站教育、站内教育、离站教育),重点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法规等内容的法制教育,并根据其心理特点,以其家庭等关注点为突破口,采取一对一的教育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积极劝导其返乡。自实施“三课教育”以来,共有129名职业性乞讨人员自愿放弃乞讨并返回到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单位还为这129名乞讨人员建立档案,实行定期回访制度,防止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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