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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二审裁定:刑期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
资讯来源:中国新闻网发布时间:2008-11-18浏览次数:2526

周正龙在法庭上

周正龙的辩护律师顾玉树在法庭上陈述

安康中院刑庭审判员杨康波(右)担任二审审判长

周正龙案二审裁定:刑期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

周正龙当庭宣读悔过书

  

中新网安康旬阳11月17日电(记者 王玮 冽玮)“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案二审十七日晚间尘埃落定。上午八时三十分,安康市中院在旬阳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过程共历时近十三个小时。当庭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缓刑三年。并判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所得两万元奖金上交陕西省林业厅。判决书将在五日内下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七十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华南虎照”的置疑之声不绝于耳。

华南虎被列为中国一级保护动物。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中国约有四千只华南虎,但目前只有不足七十只散布在中国十几家动物园中,野生华南虎已基本绝迹。一九九六年,华南虎被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列为世界最为濒危物种和第一需要保护虎种。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向社会通报,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目的是为了骗取钱财。九月二十七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案。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人民币。

十月十日上午,周正龙正式提出书面上诉意见,并同意他妻子委托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来自北京的律师顾玉树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建军为周正龙二审进行免费辩护。

西部网快讯 周正龙案二审今天(17日)公开开庭审理,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判周正龙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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