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做修理工,8月的一天,我上班时对未停机的机器进行修理,手指不慎被机器绞断。我要求企业给予工伤待遇,企业负责人说我是自己违章作业造成的损伤,不算工伤。
请问,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读者:王华)
王华: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第16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犯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于全额保险待遇。
因此,即便你违章作业,也不影响你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