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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夜班无证驾驶撞伤不是工伤
资讯来源:新民晚报发布时间:2008-10-15浏览次数:2567

    保安加完夜班后,驾驶岜隳ν谐祷丶彝局惺苌恕R蛭拗ぜ菔槐蝗隙ǚ枪ど耍肜投执蚱鸸偎尽H涨埃械谝恢屑度嗣穹ㄔ褐丈笈芯觯中姓棵挪蝗隙üど说男姓形?br />     
    2006年3月6日清晨6时多,保安小徐上完夜班驾驶轻便摩托车回家,在途经州工路天华路口时撞到路中铺设的木板而倒地受伤。2007年2月13日,由于查实小徐为无证驾驶,且摩托车未经年检,金山劳动局作出不认定为工伤的结论。小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为,虽然小徐值夜班是受单位指派,但他无证驾驶车辆不属于“受单位指派”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徐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金山劳动局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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