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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分立后原劳动合同有效
资讯来源:西海都市报发布时间:2008-09-12浏览次数:2704
 

  记者从青海省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一些企业改制后,原企业分立成几家单位,原企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往往被拒绝,使职工权益受损。

  西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分立后的企业职工如果在原企业工作满10年,可以要求新单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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