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三和隆人力资源市场主办的劳动法律系列之“企业如何规范用工,平稳过度劳动高危期”讲座在三和隆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多功能大厅隆重举行。其中300多家三和会员企业人士参加了本次讲座,并且有不少企业代表就企业面临的难题发出了自已心中的疑问。为充分体现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结合的效果,本次法律讲座特别邀请了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精通法律、通晓法理、谙熟企业运作,有着丰富的企业事务处理经验的韦海峰律师担任主讲嘉宾。
(企业代表在入场时领取讲义)
讲座结合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新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最新变化,及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根据问题的轻重程度、覆盖范围和涉及的具体方面进行逐条剖析与解决。
(韦海峰律师现场讲解相关内容)
韦律师在讲座上列举了十八条系列变化与充分说明《新劳动合同法》等系列法政法规出台的必然性,以及新、旧劳动法之间的过渡性、协调性和不同之处。并且指出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深入企业,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干预的决心。随后还分析劳动合同法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成本、部分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和隆多功能厅内座无虚席)
最后,韦律师还指出,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从整体上以“减少维权成本、降低社会成本”为立法核心,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到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更加着重强调对劳动者最基本“生存权”的尊重,极大地促进劳动者法律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推进劳动法制化的进程。
文: 朱良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