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雇员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
等问题依然存在,
雇员也缺乏正常的工资激励制度。
深圳“两会”召开之际,雇员问题成委员们关注焦点,建议——
对目前“同工不同酬”的现状,
同类无等级之分的现象,
尽快出台相关制度落实,
形成激励机制。
目前,深圳雇员与公务员
到底存在
哪些具体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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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依然存在深圳“两会”今日正式开始,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月15日正式报到。在政协委员们提交的提案中,有多名委员均关注雇员问题,提出相关提案。
❶ 深圳仍有6400多名雇员
市政协委员吴兰平提到——
深圳已于2015年提出不再招考雇员,但深圳仍有6400多名雇员,目前大部分雇员仍维系在各自单位,工作的岗位和职责与公务员、职员同样,但在工作的发展前景、报酬等存在较大差异。
❷ 雇员身份定位不明确,职业发展通道窄
市政协委员姜华提到——
目前,深圳雇员群体分布在市党群、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雇员从事了信息技术维护、档案管理、财务会计、公务机要、后勤保障等工作,甚至在有些部门与公务员同岗工作,对机关职能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但是雇员身份定位不明确、职业发展通道窄、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依然存在。
❸ 雇员收入比公务员低,且缺乏激励制度
市政协委员马建文也提到——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的雇员都是本单位的中坚骨干力量,与本部门公务员、职员从事的工作基本相同,因为工作年限长,经验丰富,大部分雇员承担着比公务员(或职员)更为繁重的具体工作任务。
而雇员的工资实行的是“包干制”,普通雇员工资收入相比与从事同等工作的公务员、职员明显偏低。
另外,雇员的工资除政府统一上调工资外,酬薪体系不作区分,待遇同工作年限、资历、学历、职称等没有挂钩,缺乏正常的工资激励制度。
其实针对雇员的待遇问题
深圳先后五次提高了普通雇员的
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
但效果......
五次提高普通雇员经费核拨标准
仍与公务员收入有较大差距
吴兰平提到,虽然深圳自2004年雇员制度设立以来,先后五次提高普通雇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普通雇员收入有了一些增加,
但是,
增长速度显然跟不上深圳市物价水平
及房价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吴兰平建议,对目前“同工不同酬”(如薪金、加班费、相关补贴等)的现状,同类无等级之分的现象,尽快出台相关制度落实,形成激励机制。
马建文建议——
❶ 雇员管理办法应尽早修订,应重点关注雇员待遇、制度、退休三类问题。充分考虑给予雇员发放住房补贴、住房维修金、基层补贴、车补和职业年金,适当改善雇员福利待遇。
❷ 建议参照深圳市职员体制,建立一套与之类似的晋升体系,或者将雇员合并入职员体系,为雇员营建较好的工作发展空间。
❸ 进一步研究雇员退休制度,充分让退休雇员享受社会保障制度。
基于目前的雇员在深圳的生存压力及发展空间,戴景华认为雇员福利待遇与津贴补贴要根据深圳市的城市发展及物价水平,形成常态化的增长机制,从而提高雇员的工作积极性,让雇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对此,他表示雇员福利待遇与津贴补贴可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完善:
❶ 参照职员标准,从制度方面保障同工同酬。缩减同类岗位人员间工资收入差距,实现公平正义。
❷ 参照职员标准,发放雇员的住房消费补贴。参照17年11月开始为职员增加的住房消费补贴的标准,也给雇员/聘任制人员增加相同标准的住房消费补贴。
❸ 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部门,综合考虑财政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工资的增长以及雇员的实际收入水平,提高深圳政府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给雇员也同步增加“岗位津贴”,确保政府雇员的待遇与全市居民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❹ 参照职员标准,完善雇员/聘任制人员的退休保障制度。启动雇员/聘任制人员的企业年金制度,享有与职员相当的退休福利。
希望能尽早解决
雇员与公务员、职员
“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让所有做事的人都能享有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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